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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驗室檢驗用水規範

更新時間:2019-07-22  |  點擊率:835

實驗室常規檢驗用水規範

1.規範性引用文件:

GBT 6682-2008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

2.常規檢驗用水應符合GBT 6682-2008中三級水標準

PH範圍(25℃):5.0~7.5  電導率(25℃)(mS/m):≤0.50  可氧化物質含量(以O計)/(mg/L):≤0.4   蒸發殘渣(105℃±2℃)/(mg/L):≤2.0

3.實驗室用水必檢項目

(1)pH值:5.0~7.5

(2)鈣、鎂含量:≤0.0004g/ml*0.3ml/100ml= 1.2mg/L(計算依據)

(3) 0.02mol/L鹽酸標定空白值:50ml實驗用水消耗0.02mol/L鹽酸標準滴定溶液應小於(yu) 0.3ml

(4)粗蛋白空白值:10ml實驗用水按照粗蛋白測定過程進行,消耗0.02mol/L鹽酸標準滴定溶液應小於(yu) 0.3ml

(5)Cl-含量:90ml實驗用水按測定水溶性氯化物進行,消耗0.02mol/L硝酸銀標準溶液應小於(yu) 0.7 ml

 4.實驗用水來源

市售純淨水或自製蒸餾水,選用市售純淨水應按照本標準進行評價(jia) 以選擇符合規範要求的純淨水為(wei) 實驗用水,在使用過程中應每桶進行相應檢測(粗蛋白、鈣、磷、鹽分)的空白測定;自製蒸餾水也應按照本規範進行評價(jia) 以確定蒸餾器蒸出的水符合實驗用水要求。正常情況下自製蒸餾水在使用上優(you) 於(yu) 純淨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