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驗室常規檢驗用水規範
1.規範性引用文件:
GBT 6682-2008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
2.常規檢驗用水應符合GBT 6682-2008中三級水標準
PH範圍(25℃):5.0~7.5 電導率(25℃)(mS/m):≤0.50 可氧化物質含量(以O計)/(mg/L):≤0.4 蒸發殘渣(105℃±2℃)/(mg/L):≤2.0
3.實驗室用水必檢項目
(1)pH值:5.0~7.5
(2)鈣、鎂含量:≤0.0004g/ml*0.3ml/100ml= 1.2mg/L(計算依據)
(3) 0.02mol/L鹽酸標定空白值:50ml實驗用水消耗0.02mol/L鹽酸標準滴定溶液應小於(yu) 0.3ml
(4)粗蛋白空白值:10ml實驗用水按照粗蛋白測定過程進行,消耗0.02mol/L鹽酸標準滴定溶液應小於(yu) 0.3ml
(5)Cl-含量:90ml實驗用水按測定水溶性氯化物進行,消耗0.02mol/L硝酸銀標準溶液應小於(yu) 0.7 ml
4.實驗用水來源
市售純淨水或自製蒸餾水,選用市售純淨水應按照本標準進行評價(jia) 以選擇符合規範要求的純淨水為(wei) 實驗用水,在使用過程中應每桶進行相應檢測(粗蛋白、鈣、磷、鹽分)的空白測定;自製蒸餾水也應按照本規範進行評價(jia) 以確定蒸餾器蒸出的水符合實驗用水要求。正常情況下自製蒸餾水在使用上優(you) 於(yu) 純淨水。